(一)借条本身长期有效,但债权纠纷受三年诉讼时效约束,需在时效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若借条约定还款时间,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未约定还款时间,出借人可随时要求还款,但应给予借款人合理准备时间,诉讼时效从出借人首次主张还款而借款人拒绝时开始计算。
(二)主动维护权利可中断诉讼时效,需保留相关证据。当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还款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还款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时,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