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若存在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8000元的情况,应积极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可以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这能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机会。
(二)如实向司法机关坦白自己的罪行,这样可以从轻处罚;若如实供述避免了特别严重后果发生,还能减轻处罚。
(三)尽快退赃退赔,主动与被害人沟通,争取取得其谅解,这在量刑时会被酌情从轻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