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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怎样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

投资方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的方法有,存单必须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权利;必须依法订立质押合同;必须依法办理出质登记或者交付权利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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