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程序里,股东个人财产会不会被执行得看具体情况。
正常来说,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要用自己全部的财产去承担公司的债务。股东呢,只需要按照自己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来对公司负责。这种情况下,公司的债务和股东个人财产是分开的,股东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公司债务被拿去执行。就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只要股东完成了出资义务,公司债务就和他们个人财产没啥关系了。
不过,有些特殊情况会让股东个人财产被执行。要是股东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把这个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让他在没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负责。要是股东抽逃出资,执行法院也能把抽逃出资的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让他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还有一种情况,股东要是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故意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股东就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财产也就可能被执行。
给股东的法律建议是,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出资义务,别抽逃出资,更不能滥用权利逃避债务。这样才能避免个人财产因为公司债务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