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判三年以下在看守所还是在监狱服刑?问题解答如下, 看判多少时间及已关押时间,再根据剩余时间才能正确判定。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罪犯被交付执行
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在
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
徒刑、
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代为执行。对被判处
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故如剩余时间不到三个月可以由执行,超出的一律送。(这里排除
保外就医等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