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
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行贿,
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
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
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
虚假的
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情节特别严重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
骗贷款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参照《解释》,前者即数额特别巨大,是指
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后者即情节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
数额巨大的;
(2)携带贷款逃跑的;
(3)使用贷款进行
犯罪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