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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公诉案件的范围都包括什么

公诉案件是指除了自诉以外的所有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3、虐待案
4、侵占案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7、侵犯知识产权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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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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