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延长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期间。
如在交通诉讼期间最后的六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导致不能够行使请求权的,要中止诉讼时效。
等到中止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再继续计算。
还有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赔偿义务而中断的,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