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户主去世的,注销死亡
当事人的户口,孩子的户口不会注销:
1.可以另外指定户口本内的其他成员为户主;
2.如果孩子未成年的,户口可以挂靠到另一个
监护人户口上,具体咨询派出所;
3.户主变更顺序上是原户主的配偶、子女。人去世按照户口登记条例,必须进行
销户处理。另外,
未成年人原则上不能担任户主,不得单独立户,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单独立户,可以由实际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规定,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
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
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
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