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三)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四)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五)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认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形包括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丧失商业信誉;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等,出现这些情形时,先行履行的一方可以中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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