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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赔偿数额后,对方耍赖不支付怎么办

遇到财物损坏赔偿事件,我们通常都是建议当事人通过协议来解决,而对方也不会作过多的抵赖,承认损坏事实,但往往在确定了赔偿的数额后,对方会迟迟不履行,有些人会找各种理由推脱,有的人甚至会强词夺理,一句“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便把你打发走。


面对如此困境,建议被损害一方的当事人应该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书写起诉状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胜诉后,法院会判定对方应赔偿损失费。


进入执行程序后,如果对方还不支付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执行时,可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也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


另外,如果对方耍赖不支付赔偿金额的话,通常在胜诉后对方还是会赖账的,所以在起诉时,建议当事人应当及时保留相关基础证据,比如损坏财物的事实证明,相关损失价值证明等基础证据,基础证据齐全的情况,法院也会在较短的时候内出具判决书,同时为了防止对方耍赖,还可以在起诉之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确保最好能及时获得赔偿金额。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损害他人财产权利,对他人财产造成损坏而承担的赔偿责任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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