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可预见规则是认定建设工程可得利益的基础。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对违约可能引发的可得利益损失有合理预见,超出该范围的损失无法得到认定。
(2)减损规则要求非违约方积极行动。非违约方有责任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若未履行此义务,扩大部分的可得利益损失不会得到支持。
(3)损益相抵规则体现公平原则。在认定可得利益时,需扣除非违约方因对方违约而获得的利益,像节省的费用等。
(4)计算可得利益有多种方法。可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和行业利润标准确定,有类似项目的可参照其利润情况,难以计算时可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评估。
提醒:建设工程可得利益认定复杂,不同案件情况差异大,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