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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土地用途需要哪些部门的批准

您好,针对您的变更土地用途需要哪些部门的批准问题解答如下, 最主要当然是土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1、改变土地用途的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用地申请表;
2、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决定是否受理;3组织进行地界、权属调查;4对改变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委托进行地价评估;5拟定变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核算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有关税费;6会审、拟文上报、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申报资料:
1、用地单位提出的改变土地用途申请;
2、市规划局颁发的《规划用地许可证》;
3、原用地批文或土地使用证书;
4、改变用途土地勘测定界图;
5、需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承诺时限:5天法律依据:《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收费标准:土地出让金:
1、原划拨用地的土地出让金:评估标定地价的40%以上。
2、原出让土地的土地出让金:补交不同用途和容积率的土地差价。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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