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送伤者就医并报警,等待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这是后续赔偿的基础。
(二)明确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常规费用;伤者致残或死亡的,还要额外赔偿相应费用。
(三)赔偿时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不过因无证驾驶,保险公司赔付后可向侵权人追偿。
(四)超出交强险部分,按事故责任划分由侵权人承担。
(五)若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伤者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此条虽未直接针对无证驾驶,但体现了保险公司赔付后追偿的原则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