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自愿离婚: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度过冷静期后办理离婚手续。
(二)女方单方面离婚:男方不同意时,女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先调解,若女方仅以聚会老公缺席起诉,较难认定感情破裂,需收集长期分居、家庭暴力等其他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