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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样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逃逸”的主观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是一种明知要被追究责任而逃跑的故意的心态。

虽然交通肇事罪过失犯罪,但在“逃逸”时,其罪过形态则只能是故意,明知要被追究责任而逃跑。

从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角度来看。

刑事立法的本意和目的即是惩治犯罪,认定责任人行为构成“逃逸”,更能有效地遏制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现象发生,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一种警示。

同时,也能唤起交通事故行为人的良知,维护社会的和谐,真正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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