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可进行破产重组,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同时有挽救价值和可能时可开展。相关主体都有申请重整的权利,债权人认为公司存在上述情况可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重整的申请;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时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也可申请。法院审查符合重整条件会裁定债务人重整并公告。
2.解决措施和建议:公司应密切关注自身财务状况,一旦出现可能符合破产重整的情况,及时评估挽救价值和可能性。债权人发现公司有相关问题,要及时收集证据并向法院申请重整以保障自身权益。债务人要积极行使申请重整的权利,争取挽救公司。出资人也要关注公司动态,在符合条件时适时申请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