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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的债权代偿期限是多久,有哪些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是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那么破产重整债权申报期限是多久?破产重整债务谁来偿还?公司破产重整流程是怎样的?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张旭光律师解析。
一、破产重整债权申报期限破产债权的申报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在破产宣告前,若有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为债务人或债务人自己清偿全部到期债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
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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