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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票超期后还能做背书转让吗,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
业在受让银行承兑汇票后,如果没有进行背书转让而流动性又相对充足,可以到期委托收款。例如,甲企业于2008年10月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出票金额500万元,汇票到期日为2008年12月30日。甲企业如果流行性充足,就可以在自己的开户行办理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托收。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贴现企业如果流行性不足,急需现金,可以将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由于贴现是以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向商业银行和准许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经营机构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融资,需按出票金额贴付一定比例的贴息,才能获取资金。贴现金额出票金额-贴现汇票到期日一般是1-6个月,银行是等到汇票到期日得前三日从开票企业的账户中扣除。所以出票单位要在汇票到期日的前三日预存票面金额的资金。出票单位可以申请退票流程,不过具体操作要看是哪个银行,票面金额和其他一系列要素,很多地方和不同银行都会有很大的差异。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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