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
汇票追索权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追索权的行使必须在
票据法规定的期限内;
2、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
3、行使汇票追索权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五条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第六十八条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
证人对持票人
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
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
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
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第六十九条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针对性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