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不正当竞争专题 > 如何进行纠正不正当竞争行为

如何进行纠正不正当竞争行为

专业分析:
1、盗用、冒用和擅自使用他人特有的标志。假冒或者是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产品的产地和标志导致产品质量混淆的,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2、独占经营者限制购买指定商品。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一般是指垄断者,利用企业的优势竞争的地位,指定消费者购买特定的产品,影响其他经营者对该产品的经营。
3、政府滥用职权限制经营。政府部门滥用政府的职权,限制其他经营者的经营活动,限制外地商品的流入或者是本地商品的流出。
4、虚假宣传。经营者在进行产品的广告宣传时,不得对产品的质量、成分及功效等作出扩大宣传,也不能对产地、生产日期及用途等进行虚假宣传,发布虚假广告。
5、侵犯商业秘密。通过盗窃、胁迫或者是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也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6、低于成本价销售。经营者为了扩大自己的竞争优势,恶意打击其他的经营者,把产品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销售。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7、强买强卖。经营者不得为了销售产品而强迫消费者购买该产品,也不能指定消费者购买的产品的种类及类型。
8、从事有奖销售。以抽奖或者有奖竞猜的形式销售产品且销售的数额达到5000元,则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9、捏造事实打击竞争对手。通过捏造事实或散步虚假的消息损害同行竞争对手的名誉、商业信誉及产品的声誉等等,也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10、串通投标招标。在竞标的过程中,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进行勾结,恶意降低或者抬高标价,打击其他的竞争者。
最新修订:2024-02-1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