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
刑满释放人员
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
赡养人、
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对刑释人员要积极安排就业,解决生活出路。对无业可就,无家可归,无亲可投人员给予6个月以内的过渡性生活救助金(比照最低生活保障金),由所在地
司法机关协调民政局发给。
因此,刑满释放的人员是可以领取一定的过渡性
补助金的,但是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只有无家,无业,无亲的“三无”人员才可以领到。
《
监狱法》 第三十七条
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
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