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通常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独立承担,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担责,这体现了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原则。
(2)在特定情形下可起诉股东。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时,公司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股东抽逃出资,债权人能要求其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提醒:
起诉股东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不确定可咨询专业人士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