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
借名贷款”的情况时有发生,由此产生的
矛盾纠纷较为复杂,审理中难以认定和解决。而“借名贷款”
纠纷处理的核心的问题在于
法律关系及还款责任的认定。但是,若在没有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
当事人则是要对其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依据
合同法的规定,实际
借款人并未与
出借人(即银行)签订
借款合同,不用受该合同的约束,无需承担向银行还款的责任,而名义借款人却要受合同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四百零三条的规定,名义借款人作为
代理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即实际用款人承担,而使名义借款人存在免于承担还款责任的可能。然而,对于名义借款人来说,也应充分考虑到借名会给自己带来的风险和损失,例如
逾期贷款导致的不良信用记录等,因此需要谨慎行事。同时,在认定时也要严格区分“
代理实际借款人借款”和“为实际借款人借款”,因为前者明确设立代理法律关系;而后者系独立的借贷或其他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