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父母取子女银行卡钱需分情况处理,子女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父母为其利益取款通常合法;子女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未经同意取款属无权处分,子女可要求返还。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父母作为监护人,为维护子女利益使用银行卡款项是被允许的,不过要合理使用和妥善管理。而当子女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银行卡内资金属于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父母未经同意取款构成无权处分,子女有权要求返还。若父母拒绝,子女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银行取款记录等证据,通过起诉要求父母返还不当得利。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法律问题,可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