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破产时技术股东是否承担债务与其出资情况紧密相关。若技术股东依规以技术成果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完成财产权转移,且出资价值评估合理、与章程规定相符,通常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破产时一般无需额外担责。
2.若技术股东出资不实,像技术评估价值过高、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并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一是加强对技术出资的评估审核,确保价值合理;二是建立健全股东出资监督机制,防止出资不实和抽逃出资;三是强化对股东行为的监管,避免滥用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