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处理
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
若为丈夫个人债务,用丈夫个人名下的存款、车辆等财产偿还。
(二)赔偿款处理
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由商业三者险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还有不足则由丈夫赔偿。
(三)特殊情况处理
若赔偿款超出丈夫个人财产,债务为个人债务时,妻子无需用个人财产偿债;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用夫妻共同财产继续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