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政府信息公开专题 >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条例第34条有什么新规定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条例第34条有什么新规定

严格控制在基础设施不能满足需要,且无有效完善措施的地区安排建设项目选址。
因安全、保密、环保、卫生等原因需要与其他建设工程保持一定距离的建设项目,可以独立选址。
因节约土地和功能需要等原因,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结合规划道路、河道、绿地等用地,安排小型市政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最新修订:2024-02-2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