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书面证据是业务诈骗维权的核心基础材料。需收集双方业务往来中的合同、协议、发票、收据、邮件、短信、聊天记录等,这些材料能直接证明业务关系存在及诈骗方曾作出的具体承诺内容。
(2)视听资料可作为直接反映诈骗行为的证据。若与诈骗方有通话或现场交流,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录制过程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此类证据需保持原始性与完整性。
(3)证人证言能补充证据链条的不足。寻找知晓该业务情况的人员,如参与业务的同事、合作方等,让其提供关于业务过程的真实陈述,以增强证据的可信度与关联性。
(4)交易记录是认定资金损失的关键依据。需保留银行转账记录、支付平台交易明细等材料,这些能清晰展示资金的流向与金额,帮助确定诈骗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
(5)保留诈骗方的身份信息材料。收集诈骗方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明确责任主体身份,为后续报案或民事诉讼提供必要的身份依据。
(6)证据搜集需严格遵循合法性原则。所有证据的获取方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同时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避免因证据瑕疵影响维权效果。
提醒:
业务诈骗证据搜集过程中需注意证据的合法性与关联性,若对证据是否有效或如何进一步固定证据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