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审判决后在规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撰写上诉状,清晰指出一审抗辩理由未被采纳的不合理地方,提供新证据或者对原有证据做进一步说明,以此在二审中争取改判。
(二)若已过上诉期或者二审维持原判,可申请再审。证明原判决、裁定存在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况,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或其上一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三)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检察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