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申请强制执行房产时,申请人无需预交费用,相关费用包括申请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最终由被执行人承担。
法律解析:
依据现行规定,申请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人不用预交。执行费按照执行标的额,也就是房屋的评估价或实际执行价额分段累计计算。无执行金额或价额的,每件收取50至500元;执行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50元;1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1.5%计;5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按1%计;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按0.5%计;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1%计。而且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评估费、拍卖费等实际支出费用,同样由被执行人承担,会从执行所得价款中优先扣除。如果在申请强制执行房产费用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也会为大家提供详细的解答和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