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案件性质
先判断撤销权之诉是否符合按非财产案件处理的条件,若符合,直接按每件50元至100元交纳诉讼费。
(二)核算财产金额
若按财产案件计算,准确核算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然后按照对应的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如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5%交纳等。
(三)等待法院确定
最终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来确定适用哪种标准计算诉讼费,当事人需按照法院的要求及时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