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人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因其处于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构成犯罪也不负刑事责任,此时应注重对其进行教育和监管,引导其树立正确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家长和学校要承担起教育责任。
(二)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若实施特定严重犯罪且情节恶劣,需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才负刑事责任。司法机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要严格审查情节是否恶劣等情况,同时家庭和社会要给予其正确引导和心理干预。
(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特定的严重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学校和家庭应加强法制教育,让其明白这些行为的严重后果,司法机关在处理时要遵循相关程序和规定。
(四)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要加强全社会的法制宣传,让其知晓犯罪的法律后果,同时司法机关要依法处理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十二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