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丈夫想以孩子名义起诉妻子支付抚养费,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孩子的生活开销记录、妻子未支付抚养费的证明等,这有助于在诉讼中证明自己的诉求。
(二)与妻子协商时,要注意保留协商的记录,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后续可能的诉讼使用。
(三)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妻子的财产线索,以便顺利执行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