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诉讼管辖权适用有明确顺序。先遵循专属管辖,其具有排他性,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2.若不属专属管辖,看是否存在有效协议管辖,当事人能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
3.既无专属管辖也无有效协议管辖时,适用一般地域管辖规则,通常是“原告就被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诉讼同样如此。
4.对于特殊地域管辖案件,像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按相应特殊规则确定管辖法院。
解决措施和建议: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应先明确案件性质,确定是否属于专属管辖范围。若不属于,可考虑与对方协商达成有效的协议管辖。在无法协议管辖时,按一般地域管辖规则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特殊案件则依据特殊规则确定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