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子女不满两周岁,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除非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法定情形。
(二)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就抚养权协议不成时,法院会依据双方实际情况,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判决。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不利等情况,可优先考虑。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四)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