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弟弟有配偶、子女、父母时,哥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通常不参与赔偿分配,应让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分配。
(二)若弟弟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哥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可获得赔偿。
(三)若哥哥对弟弟尽了较多扶养义务,即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哥哥也可适当分得部分赔偿款。
(四)赔偿款分配可先由近亲属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