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残疾赔偿金时,先确定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二)根据受害人年龄确定计算年限,未满六十周岁按二十年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
(三)明确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系数,一级100%,二级90%,以此类推至十级10%,用前面确定的收入标准和年限相乘后再乘以该系数。
(四)除残疾赔偿金,受害人还可主张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