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机动车投有交强险,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此为赔偿的第一步,能保障行人基本的赔偿需求。
(二)交强险赔偿后不足的部分,要根据双方责任划分承担。通常行人负次要责任时,机动车一方承担70%-90%的赔偿责任,双方按此比例确定赔偿数额。
(三)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等。计算时,医疗费按医疗机构的收款凭证确定,误工费按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