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加快案件审理,在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下,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程序拖延。
(二)对于涉及司法鉴定的案件,当事人可主动与鉴定机构沟通,了解鉴定进度,督促其尽快完成鉴定。
(三)若对一审判决无异议,应及时履行判决义务;若不服判决需上诉,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诉状,确保上诉程序顺利进行。
(四)在执行阶段,申请执行人可积极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协助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