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在电视或新闻上看到某个人被判处
死缓,那到底这个死缓是什么意思呢?其实死缓就是
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对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犯罪分子可以处以死缓。死缓,全称为“死刑
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它是指对应当
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
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
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
徒刑;如果确有
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
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
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