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经济犯罪辩护专题 > 法院对走私淫秽物品罪既遂情节较轻如何界定

法院对走私淫秽物品罪既遂情节较轻如何界定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物品,达到下列数量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较轻”:  
(一)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不满一百盘(张)的;  
(二)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不满二百盘(张)的;  
(三)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副(册)以上不满二百副(册)的;  
(四)走私淫秽照片、画片五百张以上不满一千张的;  
(五)走私其他淫秽物品相当于上述数量的。
最新修订:2024-03-0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