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入户抢劫的这是指
行为人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公民家中实施
抢劫的行为。这里所说“户”,应理解为居民住宅,并不包括其他场所,如单位的办公楼、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否则,有悖立法原意。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公共交通工具主要是指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客运列车、客运轮船、客运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交通工具。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银行,包括国家银行,也包括民营银行和外国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银行,这里的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银行以外的依法从事货币资金的融通和信用的机构,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
投资公司、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多次抢劫,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抢劫三次以上。这里的另一种情形是抢劫数额巨大的。本罪作为最严重的一种,其抢劫的财物的数额大小,反映出抢劫行为对公私财物所有权的危害程度,从一个方面决定着抢劫罪的轻重。抢劫数额巨大,应当作为抢劫罪的一种严重情形。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这里所说的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行为人在抢劫过程中,因使用
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而直接导致
被害人重伤、死亡。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军警人员,是指军人和警察,军人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警察是指我国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人民警察和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冒充,是指通过着装、出示假证件或者口头宣称的行为。
7、持枪抢劫的持枪,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手中持有
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所佩带的枪支。如果行为人并未实际持有枪支,而是口头上表示有枪或者虽然随身携带有枪支,但未持在手中,也未向被害人显示,均不属于这种情形。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军用物资,是指除枪支、弹药、爆炸物以外的所有军事用品。抢险、救灾、救济物资,是指抢险、救灾、救济用途已经明确的物资,包括正处于保管、运输或者使用中的。关于抢劫
犯罪,最低可以判处犯罪分子3年
有期徒刑,而最高的时候则可以直接
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