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自己主体适格,要确认自己是与外观设计专利有利害关系的人,如专利权人、专利实施被许可人等。
(二)明确申诉对象,针对具体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等行政行为提出申诉。
(三)准备具体的申诉请求和事实、理由,若要求认定对方侵权并赔偿损失,要说明对方产品与自己专利外观设计相同或近似的事实,以及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理由。
(四)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诉,如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五)遵循法定程序,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