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的时候,可不能既要求解散公司,又要求强制清算,这是为啥呢?因为解散公司和强制清算是两个有先后顺序的程序。
啥是解散公司呢?其实就是让公司的法人资格没了的一种法律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要是出现一些法定情况,比如公司章程里规定的营业期限到了,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解散公司,又或者公司要合并、分立所以需要解散等。还有一种情况,要是公司经营管理出了严重问题,继续开下去股东利益会受重大损失,而且通过其他办法也解决不了,这时候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就能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那强制清算又是什么?它是在公司解散之后,如果公司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成立清算组来做清算工作,债权人或者股东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法院指定人员来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也就是说,得先把公司合法解散了,才会碰到后面清算的事儿。
所以,大家起诉时不能同时提出解散公司和强制清算的要求。得先通过打官司,让法院判决公司解散。等公司解散之后,要是出现了法定需要强制清算的情况,再另外申请强制清算就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