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非婚同居债务问题管辖权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多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不同辖区的各法院均有管辖权;对特定人员提起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也可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法律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确定非婚同居债务问题管辖权是为了明确案件应由哪个法院受理。通常以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来确定管辖法院,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和法院审理。当存在多个被告且分布在不同辖区时,各相关法院都有管辖权,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对于特殊情况,如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等人员提起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体现了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同时,当事人可通过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增加了一定的灵活性,但不能突破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限制。如果您在非婚同居债务问题的管辖权方面存在疑问,或者遇到相关法律纠纷,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