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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的婚姻关系公证有哪些

1、结婚公证,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相关的证件和材料。
2、未婚公证,未婚公证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婚声明书,并提交相应的材料。申请人也可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提交公证处,由公证处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
3、未再婚公证,未再婚公证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再婚声明书,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4、离婚公证,离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相关的证件和材料。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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