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具体情节由公安机关确定 。
2.《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 淫、嫖 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
卖淫嫖娼的决定》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组织他人
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组织他人卖淫的首要分子情节特别严重的;组织他人卖淫手段特别恶劣的;对被
组织卖淫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组织多人多次卖淫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