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渎职致损失涉及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或滥用职权罪。这两种犯罪行为性质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
对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达五十万元以上,或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破产,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安机关应立案追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家直接经济损失达三十万元以上,或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破产,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也应立案追诉。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相关责任人需担刑责。
为避免此类犯罪发生,一是加强对国有单位人员的法治教育,提升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对国有资产运营的监管。三是加大对渎职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有效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