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完整的
仲裁协议,应当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
仲裁委员会等三方面内容,缺一不可。但有的
当事人签订的仲裁协议不够规范。有瑕疵的仲裁协议是否有效,要进行具体分析,根据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
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第十八条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
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